作者:统战部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4-12-10 13:58:40
为畅通建言献策渠道,进一步调动和提高民主党派(团体)、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,促进学校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,加快学校发展进程,特制定该制度。
1.各民主党派(团体)、无党派人士是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,是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,保证学校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的重要力量。学校各级党组织、各单位、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、大力支持民主党派(团体)、无党派人士民主决策、民主监督的作用,为他们履行职能提供方便,创造条件,搞好服务。
2.各民主党派(团体)、无党派人士应关心学校发展,围绕学校重要决策、重大事项、重要工作以及师生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。每个民主党派(团体)每年建言献策不少于两条,无党派人士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3.党委统战部负责建言献策的收集、备案、转送、督促处理和反馈工作。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类规整备案,分别报送相关领导阅批,转交并督促相关单位、部门及时研究处理,并将处理意见和处理情况向提议人反馈。
4.学校各单位、各部门应高度重视、及时处理有关意见和建议。接到领导签批意见后,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党委统战部反馈处理情况。对一时不能解决或涉及重大问题的,承办单位要出具书面解释,并提出解决方案,积极创造条件,争取尽快处理。严禁对所提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、置之不理,严禁对提议人打击报复。
党委统战部每年对各民主党派(团体)、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情况进行总结表彰,并将建言献策情况作为推荐、安排、使用党外人士的重要参考依据。